一、計畫緣由:為使本縣(市)表演藝術團隊與其他縣市優良演藝團隊互相交流、促進藝文活動發展、活化本府各場館使用率,並藉此提昇在地民眾藝術與教育之涵養,提供表演藝術活動場地申請及補助;本次申請程序改為線上申請,相關注意事項如以下說明。

二、活動展演期程: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。

三、受理活動地點:屏東演藝廳(音樂廳及實驗劇場)、屏東藝術館,非上述表演場域恕不受理申請。

四、申請期間: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。

五、本表演藝術補助案僅受理115年1月~6月檔期之申請,惟活動場地租借仍可受理114年7月~12月剩餘檔期之申請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
(一)本次申請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,請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活動場地及補助案申請系統(網址:http://venuehire.cultural.pthg.gov.tw/)辦理註冊及申請。

(二)申請者註冊後,需經管理者審核通過後始能辦理申請作業。

(三)立案登記證、切結書、著作權暨授權書等資料上傳前請確 認正確性,上傳後即不可修改。

(四)申請作業須於申請截止日當日23:59前成功上傳(以系統 收到申請案之時間為依據),不得因傳送延誤而提出異議 ,敬請提早完成申請程序,以免接近截止時間網路擁塞, 影響權益。

(五)資料補件將透過本系統通知,請留意申請時所提供的E-mail,並於系統通知期限內補齊,逾期視為未完成申請。

(六)申請之相關文件及影像資料內容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申請單位自行取得授權並負責。

(七)其他相關問題洽詢,場地租借:08-7227699*182李小姐、補助案申請:08-7227699*175曹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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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政府表演藝術活動場地及補助案 申請系統

表演藝術活動場地及補助案 [申請系統 ]

最新消息

2025
04.01

115年1月~6月「表演藝術活動場地申請及補助申請計畫」 ,自114年4月1日起開始申請~

一、計畫緣由:為使本縣(市)表演藝術團隊與其他縣市優良演藝團隊互相交流、促進藝文活動發展、活化本府各場館使用率,並藉此提昇在地民眾藝術與教育之涵養,提供表演藝術活動場地申請及補助;本次申請程序改為線上申請,相關注意事項如以下說明。

二、活動展演期程: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。

三、受理活動地點:屏東演藝廳(音樂廳及實驗劇場)、屏東藝術館,非上述表演場域恕不受理申請。

四、申請期間: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。

五、本表演藝術補助案僅受理115年1月~6月檔期之申請,惟活動場地租借仍可受理114年7月~12月剩餘檔期之申請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
(一)本次申請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,請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活動場地及補助案申請系統(網址:http://venuehire.cultural.pthg.gov.tw/)辦理註冊及申請。

(二)申請者註冊後,需經管理者審核通過後始能辦理申請作業。

(三)立案登記證、切結書、著作權暨授權書等資料上傳前請確 認正確性,上傳後即不可修改。

(四)申請作業須於申請截止日當日23:59前成功上傳(以系統 收到申請案之時間為依據),不得因傳送延誤而提出異議 ,敬請提早完成申請程序,以免接近截止時間網路擁塞, 影響權益。

(五)資料補件將透過本系統通知,請留意申請時所提供的E-mail,並於系統通知期限內補齊,逾期視為未完成申請。

(六)申請之相關文件及影像資料內容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申請單位自行取得授權並負責。

(七)其他相關問題洽詢,場地租借:08-7227699*182李小姐、補助案申請:08-7227699*175曹小姐。


地址:900 屏東市民生路4-17號   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辦公室
電話:08-72276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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